在南昌市水利局、南昌市采砂办的指导和关心下,在各县区相关部门协助下,5月25日,南赣2、南赣4、南赣7、南赣10号采区获得批复。此次批复的4个采区可开采量为653.15万吨,将有效解决南昌县、红谷滩区、经开区、新建区及周边区域重大重点工程建设、民生项目、搅拌站等市场用砂需求。
文 | 朱锐